各教学院部:
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实训室安全和运行保障工作,保证实验教学质量,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形式
各实验实训室自查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检查相结合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规章制度检查。建立、完善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《学生实验实训守则》、《实验室规则》等有关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需上墙。各实验实训室需制定完善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,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2、安全检查。依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(附件1),对本部门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检查,特别是对水、电、消防、易燃易爆气体、危险化学品、高温高压设备等进行认真检查,做好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,确保实验室安全。
3、设备及耗材检查。重点查看仪器设备维护与使用、实验实训低值易耗品库存建账与使用记录情况。做好大型设备开机前检查,做好防潮、防尘、防漏电、防老化等方面的检查工作,确保仪器设备状态正常,保障满足新学期教学和科研需求。
4、应急检查。结合各实验实训室工作实际,建立安全隐患预警机制,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,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能够迅速有效处置,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。
5、卫生检查。对实验实训室环境和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。
三、检查时间
学校将于学生上课前进行检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实验实训管理管理中心
2023年8月28日